《司法信箱集(第3輯)》

司法信箱集(第3輯) 司法信箱集(第3輯) 司法信箱集(第3輯)

司法信箱集(第3輯) 內容簡介

本書彙編了《人民司法》1991年第7期至2001年第12期刊登的司法信箱問答,共681篇。其中刑事部分150篇;民事部分109篇;商事部分150篇;行政部分110篇;執行部分45篇;綜合部分117篇。因信箱較多,各部分單獨排序;又因時間跨度大,期間我國一些重要法律,如刑法、刑事訴訟法、婚姻法等有了很大變化,所以有一些前幾年的解答,現在已不適用。為避免誤導讀者,同時保持信箱的相對完整,編者在這些解答的後面加了註解,以說明這些變化。體例的其他方面與前兩輯一樣,還是每篇的來信人和覆信人略去,並在每篇覆信末尾標明了在《人民司法》刊載的年份和期數。

司法信箱集(第3輯) 本書目錄

一 刑事
二 民事
三 商事
四 行政
五 執行
六 綜合

司法信箱集(第3輯) 文章節選

設立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制度的目的在於簡化訴訟程式,節省人民法院的辦案時間、人力和物力,便於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人民法院審理附帶民事訴訟,還應參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對公訴案件附帶民事訴訟,可以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情況是由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包括公民、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提起的附帶民事訴訟。對這類案件,人民法院可以調解,即由法院主持,對雙方當事人進行說服教育,促使他們互相協商,解決賠償損失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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