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友類網站限制法》

為圍剿網路色情,日本從2003年9月13日起實施《交友類網站限制法》。法律規定,利用交友類網站發布希望援助交際的信息,可判處100萬日元以下罰款。交友類網站在做廣告時要明示禁止兒童利用,網站也有義務傳達兒童不得使用的信息,並採取措施確認使用者不是兒童。家長作為監護人,必須懂得如何使用過濾軟體過濾兒童不宜的內容,並和孩子保持良好的交流溝通。

簡介

日本各級警察部門都公布了舉報電話,並實施“網路巡邏”。警局職員在受警方委託的團體協助下,監控網站、論壇上的信息。一旦發現違法或有害信息,警方可要求網路服務供應商或論壇管理者予以刪除。

廣島市議會還在2008年特別規定,銷售手機的銷售商和網咖經營者,在為未成年人提供服務時,必須在手機和電腦上使用過濾軟體禁止有害信息。

共同社援引警方的數據報導說,2008年日本共破獲網路犯罪6321起,是2004年的3倍多。其中,與兒童和青少年有關的案件數量增長較快,違反《交友類網站限制法》且對兒童危害較大的案件共有367起,約為2007年的3倍。違反各地方政府制定的《青少年保護條例》的網路犯罪案件有437起,同比增長90%。

2008年該國涉及網路名譽侵權的案件數量比上一年有所減少,但警方受理的與名譽侵權、誹謗中傷有關的諮詢超過1.15萬件,比上一年增長29.8%,也創歷史最高紀錄。

在2008年發生的盜用他人密碼侵入計算機等違反《禁止非法侵入計算機法》的案件共1740起,比2007年增加20.7%。

日本加大網路監管力度遏制犯罪

日本《交友類網站限制法》規定:交友類網站在做廣告時要明示禁止兒童利用;為了減少未成年人上網的機會,文部科學省發布通知,原則禁止中小學生攜帶手機上學;日本各級警察部門公布舉報電話,並實施“網路巡邏”

《法制日報》駐東京記者 張超

網路是一把雙刃劍。它會給人們帶來極大的方便,也會影響人們的工作、生活甚至誘發犯罪。對涉世不深、自制力較弱的青少年來講,更是如此。

日本警察廳2月底公布了2008年日本網路犯罪統計情況。據統計,2008年共破獲網路犯罪案件6321件,比2007年增加了15.5%,5年間增長了3倍。其中傳播兒童色情物品案件254件,同比增長32.3%,違反青少年保護條例437件,同比增長90%。另據統計,全國網路犯罪諮詢視窗2008年共收到關於網路誹謗、中傷的報案1.15萬餘件,比前年增加近30%,首次突破1萬件。

未成年受害者增加手機成為重要媒介

日本警方統計將網路犯罪分為非法入侵、侵犯電磁記錄、利用網路的犯罪三大類。在利用網路犯罪這一大類中,又細分出網路詐欺、傳播淫穢物品、猥褻兒童、傳播兒童色情物品、違反交友網站規定、違反青少年保護規定,侵權等類別。

在2008年利用網路的犯罪中,送檢的猥褻兒童案為507件,較前年(551件)略有減少,但傳播兒童色情物品案較前年增加了近33%,違反青少年保護條例的增加了90%達到437件。警方介紹,代表性案例如神奈川縣43歲某無業人員違反禁止兒童賣春、兒童色情法的案件,在網際網路上開設照片投稿網站,將投稿的兒童色情照片提供公開瀏覽。該案已於去年10月送檢。

網路犯罪未成年受害者中,涉及交友網站的為724人,比前年有所減少,但是部落格網站等非交友網站的未成年受害者,有大幅增加,達到792人,首次超過了交友網站受害者,其中女性受害者占了絕大多數。警察廳認為“這說明非交友網站的情況也非常嚴重,不容忽視”。鑒於此新情況,警方首次開始單獨統計非交友網站未成年人受害情況。

由於利用交友網站誘騙未成年人進行性侵害的案件層出不窮,相關法律已進行了相應修改。建立交友網站需向警察廳申請,運營網站時發現誘騙未成年人的帖子要立即刪除。從統計數字上看,這些規定起到了一定作用,但警察廳也表示,強化非法發帖的監視體制,禁止非法發帖,目前只是靠網站業者的自覺配合。

日本的3G網路已經普及,在利用網路的犯罪活動中,未成年受害者絕大部分是通過手機上網的。日本某手機網站擁有1200萬會員,去年5月就發生了某無業男子與一名通過此網站結識的小學生發生性行為的案件,該男子已因涉嫌強姦被捕。同年11月,還發生了一高中女生被從此網站認識的網友殺害的慘劇。據說,現在該網站有400名員工24小時不間斷地監視非法留言。

為了減少未成年人上網的機會,文部科學省於1月底給日本都道府縣(均相當於我國的省級行政區劃)教委發放通知,原則禁止中小學生攜帶手機上學。此前,日本不少地方就已經陸續開始禁止中小學生帶手機入校,有的地方對高中生也進行了限制。 

 網路誹謗屢創新高匿名實為重要原因

2008年,警方共接到網路誹謗、網路中傷的報案共11516件,創下了歷史新高,首次突破1萬件,比2007年的8871件增加了近30%,比2005年(5782件)翻了近一番。

日本網民稱大規模網路誹謗、中傷為“著火”。最近,日本影響較大的“著火”事件,是在某笑星部落格中對其集中進行的誹謗。2000年前後,網上就零星流傳此笑星與一起女高中生被殺案有關。2008年1月,該笑星開設部落格,不久便有大量帖子指稱其為“殺人犯”,讓其“去死”。該笑星在其所屬事務所的主頁上數次澄清與事件無關,但都於事無補,不得已於去年8月份向警方報案。

今年2月4日,一名發帖稱要殺了該笑星的女網民被警方以涉嫌恐嚇罪書面送檢。第二天,又有18名網民以涉嫌誹謗被警方書面送檢。這些人相信自己說的是事實,而他們的信息來源卻都是道聽途說,最終是以訛傳訛,傷害了無辜的人。

對此警方稱,希望此案能對在網路上不負責任信口開河的行為敲響警鐘,並感嘆網民對發帖可導致犯罪的意識太淡薄。有報導稱,警方藉此行動,旨在提醒網民,網路即使匿名,當事人也可被鎖定,希望以此打消一些人以為匿名就不會事發的念頭。

曾著有《WEB“著火”》一書的評論家荻上稱,網路不是完全虛擬的空間,網路與現實相聯繫。現實社會不能做的,在網路上也不能做,做了就會受罰。由於網路具有匿名性,所以才有了“著火”現象。“著火”與現實世界的虐待、私刑性質一樣。對個人群起而攻之在網路,在現實中都是越線的行為。

反思網路匿名制度下力遏制泛濫趨勢

網路匿名制原本是為保護隱私而推行的。但匿名上網卻給追查用戶的真實身份和尋找犯罪證據增加了難度,也為有犯罪企圖的人提供了便利,使違法之徒有可能在短時間內跨越時間和空間的限制。

日本警方目前已經加強了對網站的監控力度,一旦發現可能誘發犯罪或者威脅到公共安全的有害信息,就會要求網站管理者和網路服務提供商將其刪除。網路通信記錄也會被保存一段時間以備查找犯罪證據之需。針對公共無線網路等的管理規範也正在制定過程中。

日本《每日新聞》曾發表社論指出,面對難以計數的網站,這些對策仍顯得被動。考慮到網路匿名犯罪案件不斷增加,日本許多專家認為有必要重新反思為保護隱私而推行的網路匿名制,應考慮採取措施遏制網路匿名制實施過頭的趨勢。

制定完備法律法規切實加強網路監管

為了遏制網路色情暴力,日本通過制定相對完備的法律,加強網路監管。

日本加強實施《交友類網站限制法》。法律規定:利用交友類網站發布“希望援助交際”類的信息,可判處100萬日元以下罰款。同時,交友類網站在做廣告時要明示禁止兒童利用,網站也有義務傳達兒童不得使用的信息,並採取措施確認使用者不是兒童。家長作為監護人,必須懂得如何使用過濾軟體過濾兒童不宜的內容,並和孩子保持良好的交流溝通。

目前,日本各級警察部門都公布了舉報電話,並實施“網路巡邏”。警局職員在受警方委託的團體協助下,監控網站、論壇上的信息。一旦發現違法或有害信息,警方可要求網路服務供應商或論壇管理者予以刪除。

網際網路自從誕生以來,人類的生活生產得到了革命性的突破。但網路也是一把雙刃劍,虛擬空間下,鮮花與毒草同在。顯然,從法律和技術兩個方面的監管無疑是重要的方案。但是,淨化網路環境,不僅需要全社會恪守道德底線,更有賴於法律和技術的雙管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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