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於仰恩大學辦學問題的若干決定
[ 作者:佚名 來源:仰恩大學新聞中心 瀏覽:2225
內容
一、仰恩大學立即著手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完成學校章程的制定工作,於4月30日前召開學校董事會審議通過,建立規範的董事會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明確校長管理人、財、物的責權利。
二、學校於6月30日前完成組建校工會並召開教職工代表大會。
三、2009年和2010年的教師聘任證書於3月18日從省人事廳領取並製作,於2011年3月21日發給教師。
四、教師職稱評定檔案於2011年3月21日下發並啟動職稱評定工作。
五、教職工工資於每個月的最後一天發放,如遇假期順延至假期後第一天發放。
六、2011年4月10日前完成制訂教師超課時費發放標準,4月15日前補發2、3月份的教師超課時費,今後每月15日發放上月的教師超課時費。
七、教師論文指導費按規定發放。
八、班主任津貼依據2005年制定的《仰恩大學班主任工作條例》標準實行。
九、教師工資的納稅憑證由學校向稅務局領取後發放。
十、對泉州市公立、民辦高校工資標準進行調研後,由校務委員會負責制定教師工資待遇標準,並從發放聘任書的下個月起兌現新的工資,有關檔案於2011年4月30日前發布。
十一、依據《勞動法》對《仰恩大學教職工辭職的管理規定(試行)》(仰大校字〔2009〕20號)進行修改,並於2011年4月30日前正式發布。
十二、從2011年新學年開始實行五天工作制。
十三、由學校組織於3月19、20日對教學設備老化、損壞情況進行清查,於3月21日提出清單立即購置和進行更換、維修工作。
十四、由學校負責對目前課程緊缺教師於2011年4月15日前招聘到位,確保滿足教學需要。
十五、省教育廳督促仰恩大學對達不到要求的哲學、通信工程、數學與套用數學等3個新增學士學位授予專業抓緊充實辦學條件,但學生可以如期獲得相應專業的學士學位。
十六、學校依照有關規定補充院系管理幹部,包括按規定配備專職政工幹部,加強管理和服務工作。
十七、學校於2011年5月31日前制訂並頒布教師招聘辦法及招聘契約,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按國家規定標準配齊教師。
十八、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廳督促本決定的落實,並全面支持仰恩大學規範辦學,促進仰恩大學健康持續發展。
仰恩基金會 仰恩大學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廳工作組
二○一一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