閉關政策

閉關政策

鴉片戰爭前清政府限制和禁止對外交通、貿易的政策。閉關並非完全絕斷往來,而主要表現在對貿易進行嚴格的限制上。限定廣州一口通商,外商來華貿易須通過清政府特許的公行商人,活動限於指定範圍,進口貨徵收高稅額,出口貨限制品種和數量。它是落後的封建自然經濟的產物,對近代中國社會的發展起了嚴重的阻礙作用。清朝政府在對外關係中所執行的控制貿易及隔絕與外國交往的政策。

詞條簡介

康熙年間廣東地方政府發給英國商船的部票康熙年間廣東地方政府發給英國商船的部票
閉關鎖國閉關鎖國

十八世紀,由於中外貿易往來日趨頻繁和人民反清起義不斷發生,清朝統治者擔心外人和漢人會結合起來反對清朝。1717年,清政府下令不許中國商船到歐洲人控制下的南洋地區進行貿易。清政府在對貿易範圍實行限制同時實行禁教,減少中外之間的往來。17世紀末,清政府允許天主教在中國傳播。隨著教會在中國影響的擴大,它開始直接干涉中國的內政。尤其是1704年羅馬教皇格勒門十一(克雷芒十一世)訂立"禁約",禁止中國教徒尊孔祭祖。康熙嚴辭拒絕了這項要求。1720年清政府開始實行禁教政策。1727年又明確規定外國商船只能到廣東的虎門和福建的廈門兩處。1757年正式實行閉關的政策,乾隆皇帝宣布西洋商船隻準在廣東的虎門一處停泊貿易。1759年兩廣總督李侍堯奏準皇帝頒布了《防範外夷條規》,根據這一檔案建立了"公行"機構。公行是由官方特許的商人組成的壟斷性外貿組織。外國人來廣州做買賣必須經由公行,其行動也由公行的行商負責約束。外國商人只準在規定的時間,即每年的五月至十月間來廣州進行貿易,期滿必須離去。在廣州期間他們只能住在由公行所設的"夷館"內。外商在華只能雇用翻譯和買辦,不能僱人向內地傳遞信件。中國人不準向外商借貸資本。條規還規定要加強河防,監視外國船舶的活動。這些規定在以後的嘉慶和道光年間屢被重申。清政府實行閉關政策的根本目的是維護清朝的封建統治,防範西方殖民主義者。但這種自衛措施是非常被動的。

基本內容

閉關政策 closed-door policy

鴉片戰爭前清政府限制和禁止對外交通、貿易的政策。限定廣州一口通商,外商來華貿易須通過清政府特許的公行商人,活動限於指定範圍,進口貨徵收高稅額,出口貨限制品種和數量。它是落後的封建自然經濟的產物,對近代中國社會的發展起了嚴重的阻礙作用。

清朝政府在對外關係中所執行的控制貿易及隔絕與外國交往的政策。清朝建立全國政權之後,厲行閉關政策。以乾隆二十二年(1757)為界,大體可分為前後兩個不同時期。前期禁海(見海禁)的目的主要在於隔絕大陸人民與台灣鄭氏抗清力量交通,防範人民集聚海上;以後則著重防禁“民夷交錯”,針對外國商人,以條規立法形式,嚴加限制對外貿易。

順治初年,清廷對來華貿易的外國商船,沿襲明朝成規,不許進入廣州,只準於澳門交易。隨後,由於東南海上鄭成功抗清力量的存在,清廷愈嚴出海之禁。順治十二年(1655)六月,閩浙總督屯泰請於沿海省份立嚴禁,“無許片帆入海”,違者立置重典。於是清政府下令禁止官民人等擅自出海貿易,如有“將違禁貨物出洋販往番國,並潛通海賊(指鄭成功)”,“或造大船,圖利賣與番國,或將大船賃與出洋之人,分取番人貨物者,皆交刑部治罪”。但仍有人暗通線索,貪圖厚利,繼續與鄭氏貿易往來。順治帝認為此乃立法不嚴所致,於十三年,下達“禁海令”,嚴禁商民船隻私自出海,違者不論官民,俱行正法,貨物入官,本犯家產盡給告發之人。文武各官失查或不追緝,從重治罪;保甲不行首告,論死。沿海可泊船舟處,處處嚴防,不許片帆入口,如有登岸者,防守官即以軍法從事,督撫議罪。順治十八年,清廷進一步下達“遷海令”,以保證“禁海令”的施行。強迫海島和沿海居民內遷三十至五十里,設界不得逾越。又在法律上規定:凡將牛馬、軍需、鐵貨、銅錢、緞匹、綢絹、絲棉出境貿易及下海者,杖一百;若將人口軍器出境及下海者絞;因而走泄事情者斬。官吏庇縱者同罪。“禁海令”和“遷海令”使沿海居民流離失所,謀生無路,並嚴重地影響了沿海地區經濟的發展,以致沿海三十至五十里內,滿目荒涼。

三藩戰爭期間,鄭氏力量復入廈門,在福建沿海登入。康熙十七年(1678)閏三月,康熙帝下令:“應如順治十八年立界之例,將界外百姓遷移內地,仍申嚴海禁,絕其交通。”二十二年,清政府統一台灣。次年,開海禁。康熙帝稱:“先因海寇,故海禁不開為是。今海氛廓清,更何所待!”命令沿海各省將先前所定海禁處分之例盡行停止。允許滿漢人民出洋貿易,唯不準將硝磺軍器等出洋。指定廣州、漳州、寧波、雲台山四個口岸對外國通商。

自開海禁之後,每年造船出海貿易者,多至千餘,回來者不過十之五六,不少人留居南洋。清政府因而擔心“數千人聚集海上,不可不加意防範”;並認為南洋各國歷來是“海賊之淵藪”,於五十六年復行南洋海禁,嚴禁與南洋往來貿易,嚴令沿海炮台攔截前往船隻,水師各營巡查。南洋海禁之後,本來一度繁榮的對外貿易,又復萎頓。沿海經濟日趨蕭條,給當地居民造成嚴重後果,以致有用四五千金建造的大船,任其朽蠹於斷港荒岸之間。而生活無著之窮民,被迫逃亡海上,或鋌而走險,“或為犯亂”。為此不少人奏請開禁。雍正五年(1727),即南洋海禁十年後,清政府再開南洋海禁。限令出洋貿易之人三年內回國,否則不許回籍。

至乾隆時,清政府再次厲行限制對外貿易。當時,英國人為了向北方推銷其紡織品和接近產茶、絲地區,力圖在廣州以北擴張海口。英國通事洪任輝偕同英國武裝商船多次駛至浙江定海、寧波。英國武裝商船的到來,引起了清廷的重視。為了整肅浙省海防,乾隆二十二年,清廷下令:“(夷船)將來只許在廣州收泊貿易,不得再赴寧波,如或再來,必令原船返棹至廣,不準入浙江海口。”這是清廷對外貿易政策的一大轉折,即針對外國資本主義勢力而厲行閉關政策,只準在廣州一口貿易。

在對外貿易中,清政府又實行商行制度,即廣州十三行,以進行壟斷。清政府只允許少數殷實富商設立“公行”,負責與外商從事進出口貿易,並代表清政府與洋商交涉。乾隆二十四年,兩廣總督李侍堯奏請制訂《防範夷商規條》,規定“防夷五事”。即:永行禁止外國商人在廣州過冬,必須冬住者只準在澳門居住;外商到粵,“宜令寓居行商管束稽查”;禁止中國商人借領外商資本及外商僱請漢人役使;嚴禁外商僱人傳遞訊息;於外國商船停泊處撥營員彈壓稽查。“防夷五事”將對外貿易嚴加管理,有了明確的法規,使閉關政策形成為制度。嘉慶十四年(1809),清政府又頒布《民夷交易章程》;道光十一年(1831),先後制訂了《防範夷人章程》和《八條章程》。這些章程,除重申“防夷五事”的規定外,又規定外國兵船隻許外洋停泊,禁外國商人攜帶婦人以及在省城乘坐肩輿,等等。其中有關嚴拿販賣鴉片人船等項,則是針對外國侵略者鴉片貿易的正確禁令。

清朝對外實行閉關政策,是封建經濟的產物。自給自足的小農經濟,使人們彼此隔絕,在政治上自然產生閉關自守。乾隆帝在其《敕諭英吉利國王書》中說:“天朝物產豐盛,無所不有,原不借外夷貨物以通有無。”閉塞的封建自然經濟,自然沒有交往貿易的必要,清統治者反而以此驕人,夜郎自大。英國人也覺察到這一點,他們說:“在必需品上——雖然不是奢侈品上——可以自給,因此中國政府絕對不重視對外貿易,認為可以隨意限制對外貿易。”

此外,滿族統治者對漢族人民防範甚嚴,他們懼怕外國人支持漢人反抗清朝的活動。乾隆帝曾說:“民俗易囂,洋商雜處,必致滋事”,所以清政府一再嚴申“華夷之別甚嚴”,“從不許外籍人等稍有越境摻雜”。清政府制訂各種“防範夷人章程”,目的是要隔絕中國人與外國人的任何交往。同時,清政府對出洋貿易的中國人也有種種嚴格限制,無論船隻的大小,來往日期,貿易貨物及其數量種類,均規定甚嚴。

清政府實行閉關政策,構築了隔絕中外的一道堤牆,對中國社會的前進起了阻礙作用。由於對出海貿易橫加限制,嚴重影響了經濟的發展。同時,也使中國人民與世界潮流隔絕,不明世界大勢,而清統治者更是閉目塞聽,其結果正如魏源所說:“以通事二百年之國,竟莫知其方位,莫悉其離合。”

1840年,英國侵略者終於用大炮轟開了中國的大門。

(王思治)

閉關政策實行的原因

首先,“閉關政策”是落後的、閉塞的、自給自足的封建自然經濟的產物。封建統治者自我滿足並昏睡在這種自然的莊園中,他們既昧於世界大勢,又盲目排斥外國的一切東西。

其次,“閉關政策”是清朝統治者民族狹隘性的表現。由於滿清貴族與人民民眾之間存在著尖銳的矛盾與鬥爭,滿清統治者便企圖通過“閉關”的辦法將國內的漢人與外界隔絕,以防止外國人支持漢人形成反清力量。同時,明朝中期以後,日本倭寇侵擾我國東南沿海和西方殖民者向東方的殖民擴張,也是明清統治者實行“閉關政策”的客觀原因。

對其評價

清政府試圖通過“閉關政策”,對內加固自身的統治,對外進行民族“自衛”。這種政策作為一種消極防禦的手段,隨著西方資本主義對外侵略的日益迫近和愈加狂暴,曾起到過一定的民族自衛作用。但它更大的影響是對近代中國社會的前進和發展起到了嚴重的阻礙作用,它使中國長期處於與世隔絕的狀態,嚴重阻礙國內商品經濟和資本主義萌芽的發展,使經濟、文化、科技等方面日益落後於西方;它“作繭自縛”,不利於中華民族同世界各民族的正常交往,不利於中國人民了解世界、走向世界、學習世界各民族優秀的思想文化和先進的科學技術,從而導致了近代中國的被動挨打。

閉關政策啟示

清政府的閉關鎖國政策讓我們清楚的認識到,盲目的排斥外來東西,沒有好好與外界溝通,選擇了將自己與外界隔絕開來,最終導致自己的落後。無論是思想上,還是經濟上難以追上世界的潮流。因此,我們必須要將自己與這個世界緊密相聯繫,了解這個社會未來的發展趨勢,吸收外面先進思想,技術來不斷的提高自我,不要被這個社會所淘汰。

清朝實行閉關政策有防禦西方殖民勢力的一面,但同時給中國社會帶來了嚴重的惡果,它限制了我國對外貿易和航海事業的發展,阻礙了中外文化的交流,閉關自守最終不能扭轉中外力量的對比,不能從根本上報擋殖民勢力的侵略,反而進一步導致閉塞、停滯、倒退,使中國更加遠離世界發展的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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