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跡

筆跡

由於各種主、客觀條件的不同,必然會形成不同的筆跡。不同的筆跡能夠折射出不同書寫者的認知和人格特徵。以下就漢字筆跡為例,對筆跡的形成基礎,筆跡的主要特徵,筆跡的綜合鑑定和筆記的歷史研究進行相關闡述。

筆跡(bǐjì),是人在書寫的過程中留下的痕跡,是書寫者的主觀因素和客觀條件之間相互作用、相互矛盾的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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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由於各種主、客觀條件的不同,必然會形成不同的筆跡。不同的筆跡能夠折射出不同書寫者的認知和人格特徵。以下就漢字筆跡為例,對筆跡的形成基礎,筆跡的主要特徵,筆跡的綜合鑑定和筆記的歷史研究進行相關闡述。

形成基礎

一、筆跡形成的生理基礎

(一)人類大腦是筆跡形成的物質墓礎

筆跡是人類書寫活動的結果,書寫是大腦的反射活動,大腦是筆跡形成的物質基礎。從書寫的生理機制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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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它是大腦對外界刺激作出的應答性反應。即:書寫的產生是客觀世界的各種刺激作用於視覺、聽覺和其他感受器,並由相應的傳入神經傳到中樞——大腦,經大腦一系列的心理、生理綜合分析過程,才得以發出指令,然後再由相應的傳出神經將指令傳至效應器一—手,才使書寫動作得以進行。可見,書寫沾動是由“感受器一傳入神經一—中樞——傳出神經——效應器(手)”這5個部分組成的弧狀結構過程。這一過程的順利進行,依賴於視、聽感受器和各級神經元的正常功能的發揮,尤為重要的是對其中樞——大腦的依賴。可見,書寫的順利進行有賴於大腦極其複雜的各個機能系統間的協調活動,其中任一環節的功能障礙,都會使書寫的進行受到影響。

(二)生物遺傳因素對筆跡形成的影響

如前所述,書寫是以大腦為中樞,以各級神經元、感受器、效應器之間的電生化為通路組成的反射弧。因此,筆跡的形成必然受到書寫者的腦、神經細胞的構置特點和神經衝動的電生化傳遞特點的制約,而這些因索通常是由生物遺傳因素所決定的。

1.神經系統的結構和機能對筆跡的影響

每一個個體從上一代那裡獲得包含在DNA(脫氧核糖核酸)中的遺傳信息,並根據遺傳信息形成肉體,遺傳信恩決定了大腦皮層細胞配置和細胞層結構的個體差異。前蘇聯心理學家研究發現,人的大腦皮層綱胞配置特點及細胞層結構特點,影響著人的高級神經活動的特點。書寫活動與整個神經中樞有關,尤其與大腦的關係最為密切,它是腦神經、肌肉等器官協同操作的結果。高級神經活動類型的特點影響著書寫灑動的特點,並通過這一結果——筆跡形成的特徵反映出來。高級神經活動類型的特點對書寫活動的制約,也可以從氣質類型與筆跡特徵之問的關係中反映出來。

2.內分泌腺機能對筆跡的影響

內分泌腺包括許多腺體,如腦下垂體、甲狀腺、剛甲狀腺、胸腺、副腎上腺、性腺等,腺體分泌的激素過多或不足都會影響神經信屍、傳遞的屯生化機制,從而對書寫的進行也有一定程度的影響。如甲亢病人由於甲狀腺激素分泌過多,引起病人基礎代謝率增高,血量增加,血流加快,病人的性惰暴躁易怒,惰緒反應強烈等一系列生理、心理變化。這時,病人書寫的字跡字休明顯增大,梭角增多,落力加重,鋒利的筆劃也相對增多。可見,內分泌腺的機能對筆跡的形成有著不同程度的影響

二、身體外表對筆跡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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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往往把自己的體格、容貌、身體的姿態特徵與其他人相比,總希望自己比別人更好。對自己體態的評價,或來自周因的各種評價,對個性的形成和發展具有重要影響,而這些影響也會從筆跡特徵里反映出來。如由於社會傳統背景的影響,女性的體態特徵在她的整個生活歷程中所占的地位較為重要,齊貌秀美的女性在成長過程中,受到的讚譽較多,自我評價較高,所遇的奉承與禮遇也多,故爾她們的筆跡里通常有一個共同的特徵:筆劃較為單純。而長相平庸或自覺體態不如他人的女性,往往會引起對自身的自卑體驗。由於這種感受從兒童早期就有,自卑感的補償形式經過不斷重複,潛移默化,構成了牢固化的個性特徵。反映在筆跡上,積極的補償的結果是:字休秀麗,錯落有致;而消極感受的結果是:字型複雜,筆劃曲折、紛繁。

可見,身體外表對個性形成有影響,並問接地對筆跡特徵的形成產生作用。

三、筆跡形成的心理因素

書寫活動和人的其他任何活動一樣,同時伴隨著心理現象。如:人在處理以視覺、聽覺方式呈現的言語符號時,用眼睛看,耳朵聽,這就產生了感覺和知覺;學習文字和書寫又需要記憶、分析和思考;若要感知清晰或記憶,思考必須高度集中。同時,人在書寫時總伴有一定的態度,如欣喜、悲哀、冷漠、憤怒等,這就是情緒;書寫的進行又要有下決心和克服困難內部過程,這就是意志

伴隨著書寫而出現的一系列心理現象:感覺、知覺、注意、思維、情緒、意志、個性以及包括能力、氣質和性格在內的個性心理特徵,對筆跡的形成無不產生重要影響。那么,產生這種影響的根源是什麼?

辯證唯物主義認為,心理現象是人對客觀現實的反映,也即客觀和主觀的統一。它既受外界事物的制約,又受個休的全部經驗及其全部個性心理特徵的制約,並且通過他的活動而實現。書法史上常論的“晉人尚韻,唐人倘法,宋人尚意,明人尚姿,清人尚變”,即說明了書寫風格與特定的社會因素的關係。

個性心理特徵對個體筆跡形成的制約關係也極為重要。個體在心理活動過程中表現出來的本質的、經常的、穩定的特徵,如能力、氣質和性格,直接影響著個體的言行羊止,反映出一個人的基本精神面貌,決定了個體書寫的筆跡各不相同的獨特風格。比如周恩來聰敏過人,機智靈活,風風雨雨的鬥爭歲月造就了他勇敢、鎮定、堅韌不拔、精力充沛、處事慎重、謙和、文雅而大方的極富贓力的個性。所有這些個性心理特徵直接影響了他書寫的筆跡特徵:渾厚蒼潤,奔放而向左擴展。

總之,影響筆跡形成的諸多因素決不是彼此孤立,互不相關的,而是相互交融,相互聯繫,相互牽制,共同對筆跡的形成產生作用。

主要特徵

筆跡特徵是書寫習慣的反映。書寫習慣與筆跡特徵兩者是反映與被反映的關係。筆跡鑑定中最常見的文字元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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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字、拼音文字、阿拉伯數字和標點符號。根據漢字的結構和書寫特點,漢字筆跡特徵分為書寫動作一般狀況特徵、文字布局特徵、書面語言特徵四個方面。

書寫動作局部特徵是書寫動作習慣的直接反映,是書寫動作的空間位置特點、動作形態特點、動作順序特點和有若干書寫動作所構成的文字結構整體特點的集中反映。書寫動作局部特徵是筆跡鑑定認定書寫人的主要依據。具體包括:

一、運筆特徵

書寫漢字的運筆動作,包括起筆、行筆、收筆三個方面,書寫任何一格筆畫都要經歷這三個階段,所以運筆特徵也相應表現在起筆特徵、行筆特徵、收筆特徵、筆力特徵和筆畫基本形態特徵五個方面。

由於一個起筆、行筆、收筆動作不同,整個筆畫構成特殊形態,稱為筆畫基本形態特徵,亦稱筆形特徵。如點畫形成豎點、橫點、弧形點、撇畫點等。運筆動作則是最精細、最複雜的書寫動作,所以運筆特徵特定性強,穩定程度大,鑑定價值高,被喻為“特徵中的精華”。

二、筆畫交叉、連線搭配特徵

是指兩個以上比畫組成獨體字或合體字的組成部分時形成筆畫間相互關係的特點。筆畫間存在相交、相連、相鄰三種關係,由此形成筆畫交叉特徵、筆畫搭配特徵、筆畫連線特徵。

筆畫交叉特徵是兩個以上筆畫交叉或相互接近形成的特點。表現在筆畫交叉點或鄰近點的位置關係上,即筆畫間是否交叉、交叉或不交叉的部位。筆畫搭配特徵是指筆畫間的相互位置及長短大小關係的特點,包括筆畫相互間比例關係特徵和獨體字整體關係特徵兩方面。筆畫連線特徵是指兩個以上筆畫構成獨特字或合體字組成部分是,運筆過程中無停筆、收筆動作而由一筆完成幾個筆畫所形成的連線動作特點。筆畫交叉、連線、搭配特徵是個人書寫習慣體系中比較特殊和穩定的部分,是筆跡鑑定的重要依據之一。

三、字的結構特徵

是指合體字各個組成部分及其相互關係的特點。獨體字是由單個筆畫直接構成的單字;合體字是由單個筆畫組成結構單位,再由兩個以上的結構單位組成的單字。合體字的結構特徵的表現形式主要有三個方面:

1、結構單位的書寫形式。按照漢字的書寫規範,同一種書體的單字,各個組成部分都有標準的書寫形式,但由於書寫習慣體系的差異,可能表現出不同的書寫形式特徵。

2、結構單位間的比例關係。書寫漢字的各個結構單位要求有合理地搭配比例,但大多數人的習慣突破了這種制約,其特徵表現形式如:過於緊湊、過於鬆散、左右不對稱、上下大小不協調、內緊外松、外緊內松等。

3、違反組字規則的變異結構。由於書寫人長期受到錯誤練習書寫或地區習慣的影響,形成與組字規則不相符合的的變異結構特徵。

四、筆順特徵

是指沒有按照阿、漢字筆順規則和組成部分書寫順序規則書寫形成的特點。表現形式有:特殊的筆畫順序。如先豎後橫、先捺後撇、先挑後鉤等。合體字組成部分間特殊的書寫順序。突破單字的連寫規則,將單字主要部分和筆畫連寫完之後再補寫個別應預先寫的筆畫

五、特殊字

是指規範字型體系中不存在但又在一定地區、一定人群中使用的字。如錯字、地方字、行業字、生造字、外來字等,多數是共性習慣的表現,屬於種類性質的特徵;少數是個人特有的習慣,因而具有較高的鑑定價值。

鑑定

筆跡鑑定是同一認定鑑定,整個鑑定過程可以分為分別檢驗、比較檢驗、綜合判斷三個階段,每個階段都有相應且不同方法。

一、分別檢驗

分別檢驗是發現與確定檢材筆跡與樣本筆跡各自的特徵:

1、判定建材筆跡特徵的真實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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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檢材筆跡的特點和案情,準確地判斷筆跡特徵的變化或偽裝以及變化或偽裝的原因與程度。如檢材筆跡熟練程度一致,書寫水平與語文水平相適應、運筆自然,筆畫間搭配比例協調,書寫動作規律性強,既可認定其為正常筆跡。

如檢材筆跡的大小與斜度程度不均勻,書寫速度不一致,運筆不自然,筆畫轉折生硬但書寫動作有一定體系,相同的單字、筆畫特徵基本一致,說明它是由於客觀原因或出偽裝以外的其他主觀因素影響形成的變化筆跡。

如檢材筆跡熟練程度不一致,書寫動作不成系統,筆畫彎曲、斷續,且有停頓、修描痕跡,字的結構與形態不正常,動作技巧能力與語文水平不相稱,一般可判定其為偽裝筆跡。

2、發現和確定檢材筆跡特徵

發現書寫動作局部特徵,要對檢材字跡逐字、逐畫進行對照觀察,找出其書寫動作的規律性,其中非規範性的部分即是特徵。

3、發現和確定樣本筆跡特徵

初步判定檢材筆跡特徵之後,可以此為依據,按照上述順序和方法確定樣本筆跡特徵。與檢材筆跡相同的特徵和不同的特徵都要全面尋找、對照。

二、比較檢驗

比較檢驗的主要任務是確定檢材筆跡和樣本筆跡兩者之間的相同特徵與不同特徵,為綜合評斷提供依據。比較檢驗的內容有四個方面:比較書寫動作一般狀況特徵、文字布局特徵、書面語言特徵的相同與不同;比較單字或筆畫單個特徵的相同與不同;比較各組特徵的相同與不同;比較各類特徵的相同與不同

對於自己多的檢材,比較檢驗時要對上述四方面的相同特徵和不同特徵進行精確地統計分析,用數學方法反映書寫習慣的量與質方面的異同。比較筆跡特徵異同的方法,是以目力觀察比較為主,並藉助於攝影儀、比較顯微鏡、幻燈片進行形態比較。

三、綜合評斷

綜合評斷是對檢材筆跡與樣本筆跡的相同特徵與不同特徵的價值進行科學分析,確定兩者符合點與差異點的總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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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其性質,並進而做出靜定結論。評斷的方法,一般是從研究差一點開始。鑑定任何筆跡,都會出現一定的特徵差異。評斷差異點的要點,是要確定差異點的性質。其性質有本質差異和非本質差異兩方面。非本質差異說明檢材筆跡與樣本筆跡不同特徵數量與質量所占的比例較小,本質差異表明兩者不同特徵的數量、質量比例大。前者一般說明兩者為不同人書寫習慣體系的反映。

筆跡鑑定既要重視對差異點的評斷,也要重視對符合點的評斷,不能片面地否定一方面就盲目的肯定另一方面,即在確定差異點屬於非本質的性質以後,就貿然做出肯定同一結論是不科學的。符合點也有本質的符合和非本質的符合之分,如果檢材筆跡與樣本筆跡相同特徵的數量、質量占絕對優勢,即構成本質符合性質;如果兩者相同特徵在數量、質量方面占的比例小,即屬於非本質性的符合。經過差異點和符合點的評斷,如果檢材筆跡與樣品筆跡之間,出現了本質符合和非本質差異,或者本質差異與非本質符合的的結果,既可做出檢材筆跡與樣品筆跡是同一人書寫或不是同一人書寫的確切結論

歷史研究

一、中國古代有關於漢字筆跡特徵的論述,但是沒有系統的分類

中國古代對於書法是極為重視的,書法作品和書法論著是相當多的。一些筆跡特徵與心理特徵的分析論述也多見於關於書法的著作之中。如唐代的孫過廷在《書譜》中說:“質直者則逕庭不遒;剛很者不倔強無間;矜斂者弊於拘束;脫易者失於規矩;溫柔者傷於軟緩;躁勇者過於剽迫;孤疑者溺於滯澀;遲重者終於蹇鈍;輕瑣者染於俗吏”。論述了不同心理特徵反映了不同的筆跡特徵。明代的項穆在《書法雅言》中說,人的性格有剛毅和溫柔之異,手有聰與鈍之別,故其筆跡必然不同。

性格謹守的人,字多比較拘謹、內斂;性情放縱的人,字多情懦而不開張;性情直爽的人,字多比較挺拔而沒有過多的遒美。宋代的邵康節在《梅花易數》這部書中,有著相當多的關於筆跡特徵的論述。可以說是中國古代關於筆跡的論述內容最豐富的一本書。書中說道;“一生孤獨,見於字畫之欹斜;半世貧窮,乃筆端之愚濁”。又如“畫似稜稜之枯木,孤苦伶仃”等等。當然,邵康節是從周易八卦的角度去研究和分析筆跡特徵的,這種研究的科學定位人們存在不同的看法。但是,不管角度如何,它畢竟是關於筆跡特徵的研究。雖然邵康節對筆跡特徵與心理特徵有很多的闡述,但是,並沒有對筆跡的特徵做專門的系統分類。中國古代關於筆跡特徵的闡述還有很多,但是從筆跡分類的角度進行的論述,卻不見文字記載。
 
二、中國現代從筆跡鑑定的角度對漢字筆跡的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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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8年,著名學者馮文堯在其著作《刑事警察科學知識全書》中,將筆跡特徵分為“全部觀察與局部觀察”兩種。“全部觀察”包括十類:(1)風格:字之全盤氣勢;(2)布局之鬆散、緊湊、平均、偏窄,正業或奇巧;(3)筆勢之疾瀝,偏正或貫中;(4)字之體勢:如王、顏、蘇、柳、米……漢碑、魏碑等;(5)字跡間隔之寬窄與距離之遠近;(6)字之勻整、歪斜與參差;(7)字之神態。如遲澀、飛動、侷促、玲瓏、庸俗、軟弱、潔淨、污濁;(8)字型之大小。如長短、歪斜、鬆緊、肥瘦、老嫩;(9)字之數量及標點符號之位置與樣式;(10)錯字之檢舉。

“局部觀察特徵”包括以下五類:(1)用筆之神趣:如頓筆、挫筆、提筆、轉筆、折筆、蹲筆、駐筆、掩筆、尖筆等;(2)起筆與終筆的態勢:如藏鋒與露鋒、正鋒與偏鋒、直筆與側筆、縮筆與方筆、仰筆與方筆;(3)點之仰覆,盡之平畢,直之剛健,以及起、策、啄、轉折承接處角度;(4)個人獨特之筆畫或花樣;(5)字之臨取、歷取……等等。

1943年,犯罪學家徐聖熙,將筆跡特徵分為八種:(1)字行的趨向;(2)字跡傾斜的角度;(3)字型的大小;(4)字型的不同樣式;(5)整齊或雜亂;(6)連續或間斷;(7)筆畫的輕重;(8)運筆的快慢。

1949年以後,筆跡的分類較多,其中比較有代表性的主要有:1958年中國筆跡鑑定專家的分類,將筆跡特徵分為一般特徵和個別特徵兩個方面。筆跡的一般特徵是指筆跡的熟練程度、大小、間隔、傾斜度、連貫性、均勻程度、字型和壓力的大小等;筆跡的個別特徵包括十個方面。主要有運筆、搭配比例、筆順、字的寫法、標點符號的寫法等。另一個有代表性的分類是1999年,賈玉文教授將筆跡特徵分為九大類:(1)概貌特徵;(2)局部安排特徵;(3)寫法特徵;(4)錯別字特徵;(5)搭配比例特徵;(6)筆順特徵;(7)運筆特徵;(8)筆痕特徵;(9)書面語言特徵極其套用等。

著名筆跡鑑定專家塗麗雲教授結合自己的鑑定實踐,對筆跡的分類的分類有了自己的認識。她認為:“在鑑定中得以證實並廣泛套用的筆跡特徵主要有以下這些內容:書面言語特徵、文字布局特徵、書法水平特徵、字型字型特徵、寫法特徵、錯別字特徵、筆順特徵、運筆特徵、搭配比例特徵、比痕特徵、標點符號及阿拉伯數字特徵”。此外,塗教授又加上一個特徵“字的神韻特徵”。以上是從筆跡鑑定的角度對漢字筆跡進行的分類,由於研究目的與任務的不同,因此分類具有明顯的鑑定特點。
 
三、中國現代從筆跡心理學或筆跡學角度對筆跡特徵的分類

中國筆跡學專家韓進先生從五個方面分析了漢字筆跡特徵:(1)篇。包括全篇布局、空白邊、行距、行裝、字距、簽名、格式、標點符號、運筆走勢、筆壓、速度、字型傾斜、字型大小等;(2)字。包括運筆流暢程度、字型的外型輪廓(方形、圓形、長形、扁形、梯形、倒梯形、橫梯形、不規則形、放射形、中空形)、字型的不同結構的部位特徵等;(3)偏旁特徵;(4)線條(筆畫)特徵。包括點、橫、豎、撇、捺的寫法;(5)局部。包括起筆、運筆、收筆等。

筆跡心理學專家劉兆鍾先生將筆跡的特徵分為八個方面:(1)筆畫的特徵。包括筆畫的長大勁健、短小有力、筆畫粗而有勁、連環盤繞、筆畫剛健、筆畫粗細均勻、筆畫拘謹、塗滿錯處不讓辨認……等44個特徵;(2)速度(6個特徵)和力度(4個特徵);(3)間架結構特徵(6個特徵);(4)墨色特徵(7個特徵);(5)字形特徵(16個特徵);(6)字行的特徵。包括字行的運行、字行的起止、字行間距、字行與邊白的距離、字行在格內的位置等;(7)書體的特徵。包括喜寫楷書、草書……等10個方面的特徵;(8)章法特徵。包括排列整齊、渾然一體、通篇字由大而小、失之協調……等10個方面的特徵。此外汪昌禹先生將筆跡特徵分為七個方面。他的分類與劉兆鐘的分類有很多共同之處。
 
四、對於兩種不同角度的漢字筆跡特徵分類的比較

前面的兩種分類是從筆跡鑑定和筆跡心理分析的兩個角度進行的。因此,在筆跡的分類上,既有許多相同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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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一定的差異。由於筆跡鑑定的目的主要在於鑑定筆跡的異同與真偽,因此,在筆跡的分類上,側重於把握住那些能夠反映出不同特點的筆跡特徵。比如“筆痕特徵”,在筆跡的鑑定方面,對於是用什麼樣的筆書寫的,是新筆還是舊筆,是完整的筆尖還是破損的筆尖書寫的等,對於筆跡鑑定和偵破案件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對於心理分析的價值就不是很大。再比如“語言特徵”。從筆跡鑑定的角度看,“語言特徵”反映了一個人的語言習慣和語文水平,比如用詞的習慣、辭彙水平的高低、語法與修辭的特點和水平等個性特點。這些方面對於筆跡鑑定來說,由於能夠反映一個人的語言特點,因此,分析筆跡的這些差異性特徵,對於區別筆跡的異同是很重要的。而對於筆跡心理分析來說,書寫的語言內容在一定情況下也有助於筆跡的心理分析。但是在一般情況下,筆跡分析是不注意其書寫內容的,甚至刻意迴避書寫內容對筆跡分析的影響作用。

根據筆跡不同分類可以看出,雖然這兩種分類有一定的差異,但是,這些分類基本上都反映了筆跡的基本特徵,只是從筆跡鑑定角度進行的分類顯得更全面一些。而從筆跡分析的角度進行的分類,更體現出筆跡心理分析的需要。而在兩大分類角度的具體分類上也有一定的差異。比如韓進先生和劉兆鍾先生的分類,差異還是比較明顯的。綜觀不同的分類,雖然看上去各有,五花八門,但是,就筆跡的基本特徵來看,都被包含其中了,只是在細分的角度有一些不同的劃分和側重點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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