琿春協領

清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在琿春河地方設琿春協領,隸屬寧古塔副都統。 1881年(清光緒七年),增設琿春副都統,統轄延邊大部分地區。 1909年(清宣統元年),設琿春廳,轄密江以東之地,治所仍在琿春城。

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在琿春河地方設琿春協領,隸屬寧古塔副都統。管轄長白山地區,這是清朝在延邊圖們江流域設關的開始。琿春為滿語,邊地之義。琿春協領的轄境是:“南至海一百一十里,北至佛思恆山一百二十里寧古塔界,東至海二百八十里,西至圖們江二十里朝鮮界。左環滄海,右帶門江(圖們江),外控高麗,內屏重鎮,是琿春之形勝也”。
1714年(清康熙五十三年),清政府設琿春協領,琿春協領下設卡倫(哨所)15處,隸屬於寧古塔副都統。次年始建協領衙門於渾蠢水(即琿春河)之北,並開始建城。1859年(清鹹豐九年),琿春協領升為副都統銜協領。1881年(清光緒七年),增設琿春副都統,統轄延邊大部分地區。首任副都統依克唐阿繼續在琿春築城,初在今琿春市靖和街東部,俗稱舊城。同年設吉林邊務督辦、琿春招墾局,開放荒圍。1909年(清宣統元年),設琿春廳,轄密江以東之地,治所仍在琿春城。添設吉林省東南路分巡兵備道,琿春廳撫民同知衙門與道台衙門同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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