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渣

殘渣

殘渣是水樣中含有的物質可分為溶解性物質與不溶性物質兩類。水蒸發後殘餘物稱為殘渣.殘渣分為總殘渣(總蒸發殘渣)、總可濾性殘渣(溶解性蒸發殘痘)、總不可濾性殘渣(懸浮物)三種。殘渣分為總殘渣(總固體TS或總蒸發殘渣)、可濾殘渣(溶解固體DS或溶解性蒸發殘渣)、不可濾殘渣(懸浮物SS)三種。殘渣是表征水中溶解性物質、不溶解性物質含量的指標。其測定方法是取定量的水樣於稱至恆重的蒸發皿中, 在蒸氣浴或水浴上蒸乾,移入103—105℃烘箱內烘至恆重,增加的重量即為總殘渣量。

詞語解釋

◎ 殘渣

(1) [residue;remainder;rest;residual; slag; caput mortuum; less]

(2)

(3) 風化後除幾乎不溶的成分外全部被移走後遺留下來的岩屑

(4) [garbage]∶現在常指動物或蔬菜在裝運、烹製和供食過程中的廢物

(5)在日常用語中,是指無效,無用的剩餘東西。

解釋

水樣中含有的物質可分為溶解性物質與不溶性物質兩類。殘渣是表征水中溶解性物質、不溶解性物質含量的指標。殘渣分為總殘渣(總固體TS或總蒸發殘渣)、可濾殘渣(溶解固體DS或溶解性蒸發殘渣)、不可濾殘渣(懸浮物SS)三種。

殘渣的數量與蒸發溫度有密切關係,因為烘乾時可因有機物的揮發、機械吸著、水或結晶水的變化及氣體揮發等而造成損失,但也可因氧化作用而使重量增加.此外還與蒸發時間有關.一般烘乾的溫度為103—105℃.

分類

總殘渣

總殘渣是水或污水樣在一定溫度下蒸發、烘乾後剩餘的物質,系指水樣中分散均勻的懸浮物質與溶解性物質之和,即包括不可濾殘渣和可濾殘渣。其測定方法是取定量的水樣於稱至恆重的蒸發皿中, 在蒸氣浴或水浴上蒸乾,移入103—105℃烘箱內烘至恆重,增加的重量即為總殘渣量。

總殘渣(mg/L)=[(A-B)×1000×1000]/V

式中:A—殘渣及蒸發皿恆重(g); B—蒸發皿恆重(g); V—水樣體積(mL)。

可濾殘渣

可濾殘渣量指將過濾後的水樣放在稱至恆重的蒸發皿內蒸乾,再在一定溫度下烘至恆重所增加的重量。一般測定103—105℃烘乾的可濾殘渣,但有時要求測定180土2℃烘乾的可濾殘渣。水樣在此溫度下烘乾,可將吸著水全部去除,所得結果與化學分析結果計算所得的總礦物質含量較接近。其測定方法、計算方法同總殘渣。

不可濾殘渣

水樣經過濾後留在過濾器上的固體物質,於103—105℃烘至恆重得到的物質量稱為不可濾殘渣量。它包括不溶於水的泥沙和各種污染物、微生物及難溶無機物等,計算方法同前。常用的濾器有濾紙、濾膜、石棉坩堝。由於它們的濾孔大小不一,故報告結果時應註明。石棉坩堝通常用於過濾酸或鹼濃度高的水樣。

地面水中存在懸浮物,使水體渾濁,透明度降低,影響水生生物呼吸和代謝;工業廢水和生活污水含大量無機、有機懸浮物,易堵塞管道、污染環境,因此,為必測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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