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款紅利

捐款紅利

捐款紅利,是社會質疑央企所捐款項充當了原本就應該上繳的紅利之說。

由來

捐款紅利說捐款紅利說

無論是地震、雪災、大旱救援,還是糧食供應穩定國內價格、石油保障、進行社會捐助等工作中,作為“中字頭”的中央企業都在履行著自身的社會職責。
每逢災難來臨,募捐台前都少不了央企的身影。據不完全統計,2008年汶川地震,央企共捐款物逾32億元。今年年初的西南旱災,央企捐款2.74億元;玉樹地震,央企捐款逾4.1億元。2010年8月,甘肅舟曲縣特大土石流災害發生後,很多央企紛紛捐款捐物,支持災區抗災減災和災後恢復重建工作。據不完全統計,截至8月12日,中國華能捐款700萬元,中航工業集團捐款670萬元,國家開發投資公司捐款500萬元……可以說,央企幾乎參與了國內災害的所有募捐,但並沒有對外公布募捐的總體數字。相關人士告訴記者,由於捐贈渠道不同(有的是通過紅十字會,有的是通過其他慈善機構,還有的是直接捐給了災區),以及作為央企的一級機構和二級機構都是直接進行捐贈,央企總體募捐金額暫時沒有全部統計上來。但“與民爭利”、“央企履行社會責任只是捐款捐物”、“央企所捐款項充當了原本就應該上繳的紅利當中”等質疑還是向央企襲來。

央企也很少在公開場合進行辯解,用一位央企內部人士的話說:“無論央企做得好與壞,都會遭來一些人的誤解,我們索性不說了,多做少說,更重要的是體現在行動中。”

央企紅利

國資委於8月3日發布的《國務院國資委2009年回顧》顯示,在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方面,2002年到2009年,中央企業的資產總額從7.13萬億元增加到21萬億元,年均增長16.74%;營業收入從3.36萬億元增加到12.63萬億元,年均增長20.8%;實現利潤從2405億元增加到8151億元,年均增長19%。
央企上繳紅利始於2007年。2007年12月,財政部會同國資委發布了《中央企業國有資本收益收取管理辦法》。《辦法》規定,央企國有資本收益將按“適度、從低”原則,分三檔上繳財政部。其中,石油石化、電信、煤炭、電力、菸草五個行業的上繳標準為稅後利潤的10%;科研院所和軍工企業三年內暫時不上繳;其餘央企均按照5%的標準上繳紅利。2007年“紅利新政”的推出,結束了1994年以來國有企業連續13年不向政府分紅的歷史。據國資委的《2009年回顧》顯示,從2007年開始,央企三年上繳國有資本收益累計1371億元。

紅利捐款說

國資委研究中心企業部部長王志鋼針對民間關於央企“捐款紅利說”,直斥為“一派胡言”。

央企自1994年至2007年13年間未向國家公共財政交過一分錢,此非央企的原罪乎?!2007年以來的三年,央企實現稅後利潤2.4萬億,上交紅利才區區1371億,不到6%;反觀央企占有資本是多少?21萬億!資本回報是多少?三年都算上,才0.6%!而且,這1371億元,恐怕是只到了你國資委的賬上,而沒有到國家公共財政的帑廩里吧?!
企業的責任是什麼,首先是對投資人的資本負責吧?投資人是誰?連國資委的大官都不敢說是央企的、是國資委的,王先生也說是央企是“人民的企業”,那好,作為央企資本投資人的一分子,是不同意央企每年只繳稅後利潤的5%或10%的,但既然人們把央企的資本權利交給了政府管理,那財政部一紙法令讓央企成了最大的鐵公雞,成為你要投資血盆大開、我要紅利涓滴細流的吝嗇鬼,小民也只得認賬不是?但是留存於你國資委、央企賬上的那94%的紅利,仍然是屬於全體國民的紅利或資本,這你不能賴賬吧?
這捐款不是來自紅利么?!否則,還能來自哪兒呢? 央企從那留存的94%紅利里拿一點出來賑災濟貧,無非是替全體國民行了善,這怎么成了央企富有社會責任的表征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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