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款問責

捐款問責

捐贈問責是指捐款的到位時間、用途、地點、管理費的比例,善款處理的不合格率以及賠償比例等等問責規定,都應在百姓捐款時明確並由捐贈者和接受慈善機構簽訂問責協定,這應該是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協定。

背景

為了把管理成本控制在曹德旺要求的範圍內,項目工作人員沒有配備越野車,經常步行走山路下鄉為了把管理成本控制在曹德旺要求的範圍內,項目工作人員沒有配備越野車,經常步行走山路下鄉

2010年5月,福耀玻璃集團董事長曹德旺、曹暉父子以個人名義,通過中國扶貧基金會向雲南、貴州等五省區市的貧困家庭捐贈善款2億元,這是國內迄今為止最大的單筆個人公益捐款。

根據曹德旺與中國扶貧基金會簽署的契約約定:基金會必須在半年內將2億元捐款發放到西南五省區的近10萬戶困難民眾手中;善款下發之後,將由評估機構隨機抽檢10%的受助家庭,如發現不合格率超過1%,中國扶貧基金會將對超過1%的部分予以30倍的賠償(最高賠償額不超過項目管理費)。
這次捐款被稱為“史上最苛刻捐款”,曹德旺甚至還聘請、組建了專業的監督委員會,對善款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這也開創了中國捐贈者對公益捐款問責的先河。

捐款平台現狀

因為“郭美美事件”被倒逼出來的中國紅十字會總會捐贈信息發布平台,首次公布了紅會接收的數十萬筆青海玉樹地震災區捐款,平台一上線就引發諸多質疑:比如,只有個人捐款10萬元以上和企業捐款50萬元以上的捐贈者可以查詢相對應的情況,可絕大部分百姓的捐贈數額都在10萬元以下,這部分可謂是量大面廣,現在只有10萬元以上才有記錄?

不僅中國紅十字會捐贈信息發布平台令人失望,中國扶貧基金會官方網站公布了150頁愛心基金及個人、企業捐贈者名單,但只能逐頁瀏覽,沒有查詢功能;只有籠統的“愛心公眾名單”,但沒有標明捐贈款物用途;對於有特定時間和場合的捐贈,也只簡單標明用途是“抗震救災”、“孤兒助學”等。而《2010年度中國慈善透明報告》也顯示,逾半數受訪公眾會經常捐款捐物,但近九成受訪者表示從未收到過慈善機構的信息反饋。

面臨問題

捐款管理費比例

中國《基金會管理辦法》規定的管理費最高比例是10%。中國人民大學非盈利組織研究所所長康曉光表示,國外多數基金會的管理費比例是20%~30%,10%的管理費比例其實並不高。管理費太低,會降低項目的質量。這也是一份職業,工作人員也要發工資、租房,也要生活。慈善捐款的運作是有成本的;捐款有時會有一部分結餘,這也是正常的。畢竟,整個基金會還要運轉,也需要錢留住人才。

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鄧國勝表示,曹德旺2億元捐款項目以3%的管理費用運作成功,這對當前公益捐款管理費占10%的“行規”是一次挑戰。這表明,一些規模較大的公益基金會管理費用確有下調的空間。
當前中國《基金會管理辦法》規定,行政管理成本最高不超過捐款的10%。現實中,很多基金會都是按10%這一最高標準來執行的。他認為,這個標準是不合理的,不同的基金會規模不同,其行政成本也不同。有些公益基金會規模很大,每年可募集十多億元的資金,並且有政府的財政扶持,運營成本相對較低。對於這樣的基金會,10%的管理費比例就偏高了。而對於一些規模較小的基金會,10%的管理費比例可能並不夠。

差錯率

捐款太透明基金會有顧慮。如果一個基金會公開某個項目的差錯率是3%,這個結果是好還是壞呢?很多人很可能因為‘3%’而認為這家基金會的管理能力不行,不敢給它捐款。不少基金會有這個顧慮,才不敢透明。

反思

公信力是慈善事業的唯一生命線,而慈善事業的公信力的重建,需要鐵的制度來倒逼和捍衛。曹德旺、曹暉父子開先河的善款捐贈問責協定,應該大力普及、推廣——所有善款,不論多少,都應實行捐贈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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