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教育局2012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公告

1. 1. 1.

一、認定範圍
1. 戶口或固定工作單位在成都市行政轄區內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的人員(註:1.黨校學歷除外,2. “固定工作單位”是指能夠提供有效的勞動契約書和社保交費單的單位);
2. 在成都市行政區域內的各高校全日制應屆畢業的本科和研究生;
3. 申請資格種類僅限於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
4.函授、電大、小自考等所有成人教育專業的學生(未取得畢業證),本次不能以成人教育學歷參加教師資格認定申請。
5.幼稚園教師資格、國小教師資格和初級中學教師請向戶口所在地或固定工作單位所在地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申請,高校教師資格請向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申請。
二、申請程式
1. 申請人於4月1日—4月30日,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按要求進行網上報名、上傳照片,並查看體檢、現場確認的時間和地點;
2. 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的體檢醫院進行體檢(時間、地點公布在網上報名的“注意事項”里);
3. 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的地點進行現場確認(時間、地點公布在網上報名的“注意事項”里),現場確認時必須帶上以下材料:
①《教師資格申請表》一式兩份(網報成功後,自己列印,並貼好照片);
②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③學歷證書原件及複印件(應屆畢業生由畢業學校教務處出具大學四年(研究生三年)的學業成績單並蓋章,各系(學院)出具的成績單無效);
④體檢表;
⑤《國語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及複印件(二級乙等及以上等級水平);
⑥本人思想品德鑑定材料一份;
(註:1.“中國教師資格網”上有統一格式,請下載,2. 應屆畢業生由各系黨總支出具,國家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可由工作單位出具,其他人員須由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級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機關出具);
⑦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二張。
三、師範類專業申請者,現場確認還應帶上:
1. 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課程考試成績單原件或複印件;
2. 教育教學實習鑑定表原件或複印件。
四、非師範類專業申請者,現場確認還應帶上:
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自考合格成績單原件及複印件。
五、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申請者,現場確認還應帶上:
具有相當於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六、戶籍不在成都市行政區域內,但固定工作單位在成都市行政區域內的申請人員,現場確認時還須提供有效的勞動契約書(原件)和近期社保繳費單(到繳費的社保局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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