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鐵路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

一是公開監管履職的重要檔案,包括國家鐵路局、地區鐵路監督管理局內設機構、主要職責和人員編制,國家鐵路局工作規則、國家鐵路局政府信息公開實施辦法等。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及其他情況2013年國家鐵路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4件,全部為信函形式申請。 一是進一步最佳化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的工作機制,建立健全信息公開工作考核、評議制度,完善信息公開監督保障機制。

一、概述
2013年中央決定實行鐵路政企分開改革。3月1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准《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3月21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國家鐵路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國辦發〔2013〕21號),7月11日國家局召開第一次局機關幹部大會,原鐵道部機關分流到國家鐵路局機關的公務員陸續到位,開始邊組建邊履職。局黨組從建局之初就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按照國務院有關要求,結合國家鐵路局職責定位和工作實際,多次專題研究信息公開工作,成立了國家鐵路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協調推進政府信息公開的重點工作,設立了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制定了《國家鐵路局政府信息公開實施辦法》(國鐵綜〔2013〕27號),明確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職責和公開範圍、方式、程式以及監督保障機制等事項。同時,建立了國家鐵路局新聞發言人制度,聘請專家加強政策解讀工作。考慮鐵路改革的實際和搭建政府信息公開平台的需要,局黨組積極推動新建國家鐵路局政府網站工程,在國家有關部門大力支持下,用了近半年時間完成了網站工程立項、可研批覆、政府採購、網頁設計、內容收集等各項工作,2014年1月6日國家鐵路局政府網站正式開通運行。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在抓緊建設政府網站的同時,國家鐵路局通過在交通運輸部網站開設專欄公布政府信息。
一是公開監管履職的重要檔案,包括國家鐵路局、地區鐵路監督管理局內設機構、主要職責和人員編制,國家鐵路局工作規則、國家鐵路局政府信息公開實施辦法等。
二是公開行政審批事項,在網上公布了國務院先後取消的兩批鐵路行政審批項目,對保留的行政許可項目名稱、依據、程式、期限、申請行政許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許可辦理情況、聯繫方式等,全部在網上公開,並提供網上下載行政許可申請書表格。
三是貫徹“開門立法”精神,網上公開鐵路規章草案,包括《鐵路機車車輛設計生產維修進口許可辦法》、《鐵路運輸安全設備生產企業認定辦法》、《鐵路機車車輛駕駛人員資格許可辦法》、《違反<鐵路安全管理條例>行政處罰實施辦法》等四件規章草案,通過政府網站公開徵求社會公眾意見。
四是加強政策法規解讀,對新出台的《鐵路安全管理條例》以答新華社記者問形式進行解讀宣傳,並在網上發布條例釋義,幫助公眾理解政策法規的內涵和要求。
五是開設互動信箱,接受公眾意見建議和投訴諮詢,積極回應社會關切。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及其他情況
2013年國家鐵路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4件,全部為信函形式申請。上述申請已全部在法定答覆期限內辦理完結。對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暫未收費。沒有因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四、存在問題及改進措施
2013年的下半年,新設立的國家鐵路局處於邊組建邊履職的特殊階段,政府信息公開的相關工作制度、組織機構、工作隊伍、公開平台、辦事程式等各方面都在建立完善的過程中,信息公開工作剛剛起步。2014年,國家鐵路局將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的決策和國務院關於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要求,從提高執政水平和能力、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高度,充分認識做好新形勢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重要性,著力從以下幾個方面改進提高:
1.發揮政府網站在信息公開中的主渠道作用。在全面履職的基礎上,充分發揮政府網站作用,全面加強信息公開:一是進一步推進鐵路行政審批信息公開,公開國家鐵路局行政審批事項清單,公開權力運行流程,接受社會監督;二是推進財政資金信息公開,依法公開部門預算決算以及所有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等信息,讓“財政資金”在陽光下運行;三是加強公共資源配置和公共服務信息公開,公開政府採購信息,逐步建立政府採購預算、執行、結果全過程信息公開制度;推進工程建設項目信息公開,深化項目監管、招標、投標等信息公開工作;推動科技管理和項目經費信息公開,建立健全科研項目和資金管理信息公開制度;四是加強鐵路行業監管信息公開,依法公開安全生產事故信息,建立預警預防信息發布和事故應急處置救援信息公開機制;加強監督檢查和行政處罰信息發布,實行違法企業公告制度,健全完善網上投訴舉報受理制度。
2. 認真做好依申請公開工作。規範依申請公開辦理工作,完善受理、審查、處理、答覆以及保存備查等各個環節的流程,依法依規滿足人民民眾的特殊信息需求。提升依申請公開服務能力,暢通受理渠道,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公眾申請。改進完善申請辦理方式,加強與申請人溝通,做好解疑釋惑工作,引導公眾正確行使申請權和救濟權。
3.健全完善工作制度。一是進一步最佳化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的工作機制,建立健全信息公開工作考核、評議制度,完善信息公開監督保障機制。二是進一步最佳化信息公開指南,細化公開範圍和目錄,方便公眾查詢和獲取。三是健全完善新聞發言人工作制度,通過新聞媒體加強行業監管履職過程中的信息發布。四是建立健全政務輿情收集、研判、處置和回應機制,密切關注監管履職過程中的重要政務輿情,及時發現、研判需要回應的相關輿情和熱點問題,重視客觀、權威的信息發布,通過信息公開消除不實傳言和誤解。五是完善政府網站互動類欄目回復辦理程式,辦好公眾互動類欄目,及時回應公眾關切。六是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的培訓,不斷提高相關工作人員的思想認識、政策水平和業務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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